第五十七章
以正治国,
严可均曰:“以正”,御注作“以政”。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政”。
谦之案:傅奕、邢玄、磻溪与文子上礼篇引均作“政”。柰卷作“以正之国”,顾欢作“以正理国”,河上公、王弼同此石。尹文子大道下引老子曰:“以政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政者 ,名法是也。”顾本成疏“政谓名教法律也”,与尹文子义同,盖名法家言。案“正”“政”古二字通用,唯此与“奇”对,当作“正”。四十五章“清静为天下正”,与此章“我好静而民自正”,皆当用本字。
以奇用兵,
严可均曰:“以奇”,御注误作“以其”。
刘师培曰:案“奇”与“正”对文,则奇义同邪。管子白心篇“奇身名废”注云:“奇,邪不正也。”是奇即不正,以奇用兵,即不依正术用兵也。
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以此。
谦之案:取天下者,谓得民心也。四十八章:“所谓取天下者当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也。”证之以荀子王制篇曰:“成侯、嗣公,聚歛计数之君也,未及取民也。子产,取民者也,未及为政者也。”
杨倞注:“未及,谓其才未及也;取民,谓得民心。”盖观有事不足以得民心,即知无事者之能得民心而取天下也。
严可均曰:“知其然”,河上、王弼、高翿“然”下有“哉”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其然”作“天下之然”。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无“哉”字。
谦之案:傅、范本“何”作“奚”,又“知”下有“天下”二字。磻溪、楼正、顾欢同。严、彭、高翿,吴勉学本无“以此”二字。
俞樾曰:自“以正治国”至此数句,当属上章。如二十一章曰:“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五十四章曰:“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以此。”并用“以此”二字为章末结句,是其例矣。下文“天下多忌讳,而人弥贫”,乃别为一章,今误合之。
天下多忌讳,而人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
严可均曰:各本“人”作“民”。
吴云曰:傅本作“夫天下多忌讳”,诸本无“夫”字。
谦之案:彭、范、高同傅本,有“夫”字。“弥”,傅本作“○”。说文:“○,久长也,从长,尔声;今字作弥。”小尔雅广诂:“弥,久也。”又仪礼士冠礼“三加弥尊”,注:“犹益也。”晋语“赞言弥兴”,东京赋“历世弥光”,皆以“弥”假借为“益”。“天下多忌讳”,王注:“所畏为忌,所隐为讳。”言天下忌讳愈多,而人乃益贫也。“多利器”句,河上公、王弼上并有“民”字,傅本无。此“民”字,遂州、磻溪、楼正、彭均作“人”。范“器”下有“而”字。范曰:“古本有‘而’字。”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谦之案:傅、范本“人”作“民”,河上公、王弼作“人”。傅、范“民多知慧而邪事滋起”,范曰:“王弼同古本,邪与邪同。”案弼注:“民多知慧则巧伪生,巧伪生则邪事起。”是王所见本正作“邪事”,与傅、范、陆希声本同也。“伎巧”,司马“伎”作“利”,御注、楼正作“技”。案“邪”“奇”二字通假。贾子道术:“方直不曲谓之正,反正为邪。”礼记祭义“虽有奇邪而不治者”,“奇邪”或作“奇邪”。周礼比长“有罪奇邪则相及”,注:“犹恶也。”宫正“与其奇邪之民”,注:“奇邪,谲觚。”内宰“禁其奇邪”,注:“若今媚道。”司救“邪恶过失”,注:“邪恶谓侮慢长老,言语无忌,而未丽于罪者。”此言人多伎巧而邪事滋起也。此章“伎巧”乃“知巧”之讹,王注以“知慧”与“巧伪”并列,强本成疏“知巧谓机心”也。又遂州本正作“知巧”,可证经文当作“人多知巧,邪事滋起”。古谓邪为奇,谓事为物,“奇物”所以释“邪事”之义。然傅、范谊古而理胜,当从之。
法物滋彰,盗贼多有。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高翿作“法令”。河上云:“法物,好物也。”
谦之案:景福、柰卷、河上并作“法物”,楼正、傅、范、王羲之并作“法令”。案作“法令”是也,“法物”无义。■本成疏“法物猶法令”,知“法令”义优。淮南道应训、文子道原篇、史记酷吏列传、后汉书东夷传引并作“法令”。“物”字盖涉上文“奇物”二字而误。“法令滋彰”与“上食税之多”,及“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均可代表老子之政治主张,非仅反对珍好之物而已。又“彰”,傅、范作“章”,范下有“而”字,赘。
故圣人云:“我无为,人自化;我好静,人自正;我无事,人自富;我无欲,人自朴。”
严可均曰:“人自化”,各本“人”作“而民”,下三句亦然。“我无事,人自富”,御注此句在“我好静”之上。
毕沅曰:明道藏河上公本下又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考诸本皆无之。
纪昀曰:案一本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景福三本“朴”均作“朴”。又敦煌本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
谦之案:严遵、邢玄、磻溪、楼正、遂州及文子道原篇、御览七六、文选东京赋注“无事”句并在“好静”句上,与御注同。盐铁论周秦篇引老子“无欲”句在“无事”句上。又遂州“正”作“政”,傅“静”作“靖”,“自正”上有“天下”二字。
毕沅曰:“靖”,诸本作“静”,“天下”,诸本亦作“民”。庄子作“无为而万物化,渊静而百姓定”。又赵孟俯本亦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汉书曹参传颜注引“我无为,民自化;我好静,民自正”,文同此石,唯“人”作“民”。案作“民”是也,碑本此章“人”字皆避唐讳而改。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贫、昏韵(文部),起、有韵(之部),为、化韵(歌部),静、正韵(耕部),事、富韵(之部),欲、朴韵(侯部)。姚文田、邓廷桢、奚侗同。奚曰:“无为、好静、无事、无欲,语异谊同,变文以协韵耳。”高本汉以讳、器,贫、昏,隔句交错为韵,余同。姚鼐曰:清静为天下正,故以正治国,无二术矣。奇者余也,零余之道,备而不施,以是用兵可也。世以奇谲解之,大谬。正、兵合韵。顾炎武唐韵正五支:“为”,古音讹。引老子:“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我无为而民自化。”“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右景龙碑本八十三字,敦煌本八十五字,河上、王本八十八字,傅本九十二字,范本九十四字。河上本题“淳风第五十七”,王本题“五十七章”,范本题“以正治国章第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