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处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注】此承前言世俗之士,各以己见己是为得。曾不知大道之妙,非见闻可及。故此特示大道以晓之也。有物者,此指道之全体,本来无名,故但云有一物耳。浑浑沦沦,无有丝毫缝隙,故曰混成。未有天地,先有此物,故曰先天地生。且无声不可闻,无色不可见,故曰寂寥。超然于万物之上,而体常不变,故曰独立而不改。且流行四时,而终古不穷,故曰周行而不殆。殆,穷尽也。天地万物,皆从此中生,故曰可以为天下母。老子谓此物至妙至神,但不知是何物,故曰吾不知其名,特字之曰道。且又强名之曰大道耳。向下释其大字。老子谓我说此大字,不是大小之大。乃是绝无边表之大。往而穷之,无有尽处。故云大曰逝。向下又释逝字。逝者远而无所至极也。故云逝曰远。远则不可闻见,无声无色,非耳目之所到。故云远曰反。反,谓反一绝迹。道之极处,名亦不立,此道之所以为大也。然此大道,能生天生地,神鬼神王。是则不独道大,而天地亦大。不独天地大,而王亦大。故域中所称大者有四,而王居其一焉。世人但知王大,而不知圣人取法于天地。此则天地又大于王。世人但知天地大,而不知天地自道中生,取法于道。此则道又大于天地也。虽然,道固为大,而犹有称谓名字。至若离名绝字,方为至妙,合乎自然。故曰道法自然。且而大道之妙,如此广大精微。而世人岂可以一曲之见,自见自是以为得哉。此其所以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