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载范文子曰:“择福莫若重,择祸莫若轻。”且士君子乐天知命,全身远害,避祸就福,安有迨于祸至择而处之之理哉?韦昭注云:“有两福择取其重,有两祸择取其轻。”盖以不幸而与祸会,势不容但已,则权其轻重,顺受其一焉。《庄子·养生主篇》云:“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夫孳孳为善,君子之所固然,何至于纵意为恶,而特以不丽于刑为得计哉?是又有说矣,其所谓恶者,盖与善相对之辞,虽于德为愆义,非若小人以身试祸自速百殃之比也。故下文云:“可以全生,可以保身,可以尽年。”其旨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