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论
六国破灭,
非兵不利,
战不善,
弊在赂秦。
赂秦而力亏,
破灭之道也。
或曰:六国互丧,
率赂秦耶?
曰:不赂者以赂者丧,
盖失强援,
不能独完。
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
小则获邑,
大则得城。
较秦之所得,
与战胜而得者,
其实百倍;
诸侯之所亡,
与战败而亡者,
其实亦百倍。
则秦之所大欲,
诸侯之所大患,
固不在战矣。
思厥先祖父,
暴霜露,
斩荆棘,
以有尺寸之地。
子孙视之不甚惜,
举以予人,
如弃草芥。
今日割五城,
明日割十城,
然后得一夕安寝。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然则诸侯之地有限,
暴秦之欲无厌,
奉之弥繁,
侵之愈急。
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
至于颠覆,
理固宜然。
古人云:“以地事秦,
犹抱薪救火,
薪不尽,
火不灭。”
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
终继五国迁灭,
何哉?
与嬴而不助五国也。
五国既丧,
齐亦不免矣。
燕赵之君,
始有远略,
能守其土,
义不赂秦。
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
斯用兵之效也。
至丹以荆卿为计,
始速祸焉。
赵尝五战于秦,
二败而三胜。
后秦击赵者再,
李牧连却之。
洎牧以谗诛,
邯郸为郡,
惜其用武而不终也。
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
可谓智力孤危,
战败而亡,
诚不得已。
向使三国各爱其地,
齐人勿附于秦,
刺客不行,
良将犹在,
则胜负之数,
存亡之理,
当与秦相较,
或未易量。
呜呼!
以赂秦之地,
封天下之谋臣,
以事秦之心,
礼天下之奇才,
并力西向,
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
悲夫!
有如此之势,
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
日削月割,
以趋于亡。
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
其势弱于秦,
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
苟以天下之大,
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
是又在六国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