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孙圉论楚宝
王孙圉聘于晋,
定公飨之。
赵简子鸣玉以相,
问于王孙圉曰:“楚之白珩犹在乎?”
对曰:“然。”
简子曰:“其为宝也,
几何矣?”
曰:“未尝为宝。
楚之所宝者,
曰观射父,
能作训辞,
以行事于诸侯,
使无以寡君为口实。
又有左史倚相,
能道训典,
以叙百物,
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
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
又能上下说于鬼神,
顺道其欲恶,
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
又有薮曰云,
连徒洲,
金、木、竹、箭之所生也,
龟、珠、角、齿、皮、革、羽、毛,
所以备赋,
以戒不虞者也;
所以共币帛,
以宾享于诸侯者也。
若诸侯之好币具,
而导之以训辞,
有不虞之备,
而皇神相之,
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诸侯,
而国民保焉。
此楚国之宝也。
若夫白珩,
先王之玩也,
何宝之焉?”
“圉闻国之宝,
六而已:圣能制议百物,
以辅相国家,
则宝之;
玉足以庇荫嘉谷,
使无水旱之灾,
则宝之;
龟足以宪臧否,
则宝之;
珠足以御火灾,
则宝之;
金足以御兵乱,
则宝之;
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
则宝之。
若夫哗嚣之美,
楚虽蛮夷,
不能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