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公谏征犬戎
穆王将征犬戎,
祭公谋父谏曰:“不可。
先王耀德不观兵。
夫兵,
戢而时动,
动则威;
观则玩,
玩则无震。
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
载櫜弓矢;
我求懿德,
肆于时夏。
允王保之。
’先王之于民也,
茂正其德,
而厚其性;
阜其财求,
而利其器用;
明利害之乡,
以文修之,
使务利而避害,
怀德而畏威,
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世后稷,
以服事虞夏。
及夏之衰也,
弃稷弗务,
我先王不窋,
用失其官,
而自窜于戎翟之间。
不敢怠业,
时序其德,
纂修其绪,
修其训典;
朝夕恪勤,
守以惇笃,
奉以忠信,
奕世戴德,
不忝前人。
至于武王,
昭前之光明,
而加之以慈和,
事神保民,
莫不欣喜。
商王帝辛,
大恶于民,
庶民弗忍,
欣戴武王,
以致戎于商牧。
是先王非务武也,
勤恤民隐,
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
邦外侯服,
侯、卫宾服,
夷、蛮要服,
戎、狄荒服。
甸服者祭,
侯服者祀,
宾服者享,
要服者贡,
荒服者王。
日祭,
月祀,
时享,
岁贡,
终王,
先王之训也。
有不祭,
则修意;
有不祀,
则修言;
有不享,
则修文;
有不贡,
则修名;
有不王,
则修德。
序成而有不至,
则修刑。
于是乎有刑不祭,
伐不祀,
征不享,
让不贡,
告不王。
于是乎有刑罚之辟,
有攻伐之兵,
有征讨之备,
有威让之令,
有文告之辞。
布令陈辞,
而又不至,
则又增修于德,
无勤民于远。
是以近无不听,
远无不服。
今自大毕、伯士之终也,
犬戎氏以其职来王,
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
且观之兵,
其无乃废先王之训,
而王几顿乎?
吾闻夫犬戎树椁,
能帅旧德,
而守终纯固,
其有以御我矣。”
王不听,
遂征之,
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
自是荒服者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