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遥买杖

  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

  杀人亡命。

  逾年,

  至秭归,

  因出市,

  见鬻柱杖者,

  等闲以数十钱买之。

  是时,

  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

  求贼甚急。

  民之子见遥所操杖,

  识之,

  曰:“此吾父杖也。”

  遂以告官司。

  吏执遥验之,

  果邑民之杖也。

  榜掠备至。

  遥实买杖,

  而鬻杖者已不见,

  卒未有以自明。

  有司诘其行止来历,

  势不可隐,

  乃通随州,

  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

  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

  因缘及其隐匿,

  此亦事之可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