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鳄鱼文
维年月日,
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
以羊一、猪一,
投恶溪之潭水,
以与鳄鱼食,
而告之曰:昔先王既有天下,
列山泽,
罔绳擉刃,
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
驱而出之四海之外。
及后王德薄,
不能远有,
则江汉之间,
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
况潮岭海之间,
去京师万里哉!
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
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
神圣慈武,
四海之外,
六合之内,
皆抚而有之;
况禹迹所揜,
扬州之近地,
刺史、县令之所治,
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
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
守此土,
治此民,
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
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
以肥其身,
以种其子孙;
与刺史亢拒,
争为长雄;
刺史虽驽弱,
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
伈伈睍睍,
为民吏羞,
以偷活于此邪!
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
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
其听刺史言:潮之州,
大海在其南,
鲸、鹏之大,
虾、蟹之细,
无不归容,
以生以食,
鳄鱼朝发而夕至也。
今与鳄鱼约:尽三日,
其率丑类南徙于海,
以避天子之命吏;
三日不能,
至五日;
五日不能,
至七日;
七日不能,
是终不肯徙也。
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
不然,
则是鳄鱼冥顽不灵,
刺史虽有言,
不闻不知也。
夫傲天子之命吏,
不听其言,
不徙以避之,
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
皆可杀。
刺史则选材技吏民,
操强弓毒矢,
以与鳄鱼从事,
必尽杀乃止。
其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