驹支不屈于晋

  会于向,

  将执戎子驹支。

  范宣子亲数诸朝。

  曰:“来,

  姜戎氏。

  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

  乃祖吾离被苫盖,

  蒙荆棘,

  以来归我先君。

  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

  与女剖分而食之。

  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

  盖言语漏泄,

  则职女之由。

  诘朝之事,

  尔无与焉!

  与,

  将执女。”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

  贪于土地,

  逐我诸戎。

  惠公蠲其大德,

  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

  毋是翦弃。

  赐我南鄙之田,

  狐狸所居,

  豺狼所嗥。

  我诸戎除翦其荆棘,

  驱其狐狸豺狼,

  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

  至于今不贰。

  昔文公与秦伐郑,

  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

  于是乎有肴之师。

  晋御其上,

  戎亢其下,

  秦师不复,

  我诸戎实然。

  譬如捕鹿,

  晋人角之,

  诸戎掎之,

  与晋踣之,

  戎何以不免?

  自是以来,

  晋之百役,

  与我诸戎相继于时,

  以从执政,

  犹肴志也,

  岂敢离逷?

  令官之师旅,

  无乃实有所阙,

  以携诸侯,

  而罪我诸戎。

  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

  贽币不通,

  言语不达,

  何恶之能为?

  不与于会,

  亦无瞢焉。”

  赋《青蝇》而退。

  宣子辞焉,

  使即事于会,

  成恺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