驹支不屈于晋
会于向,
将执戎子驹支。
范宣子亲数诸朝。
曰:“来,
姜戎氏。
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
乃祖吾离被苫盖,
蒙荆棘,
以来归我先君。
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
与女剖分而食之。
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
盖言语漏泄,
则职女之由。
诘朝之事,
尔无与焉!
与,
将执女。”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
贪于土地,
逐我诸戎。
惠公蠲其大德,
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
毋是翦弃。
赐我南鄙之田,
狐狸所居,
豺狼所嗥。
我诸戎除翦其荆棘,
驱其狐狸豺狼,
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
至于今不贰。
昔文公与秦伐郑,
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
于是乎有肴之师。
晋御其上,
戎亢其下,
秦师不复,
我诸戎实然。
譬如捕鹿,
晋人角之,
诸戎掎之,
与晋踣之,
戎何以不免?
自是以来,
晋之百役,
与我诸戎相继于时,
以从执政,
犹肴志也,
岂敢离逷?
令官之师旅,
无乃实有所阙,
以携诸侯,
而罪我诸戎。
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
贽币不通,
言语不达,
何恶之能为?
不与于会,
亦无瞢焉。”
赋《青蝇》而退。
宣子辞焉,
使即事于会,
成恺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