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祠记

  灵、博之山,

  有象祠焉。

  其下诸苗夷之居者,

  咸神而祠之。

  宣慰安君,

  因诸苗夷之请,

  新其祠屋,

  而请记于予。

  予曰:“毁之乎,

  其新之也?”

  曰:“新之。”

  “新之也,

  何居乎?”

  曰:“斯祠之肇也,

  盖莫知其原。

  然吾诸蛮夷之居是者,

  自吾父、吾祖溯曾高而上,

  皆尊奉而禋祀焉,

  举而不敢废也。”

  予曰:“胡然乎?

  有鼻之祀,

  唐之人盖尝毁之。

  象之道,

  以为子则不孝,

  以为弟则傲。

  斥于唐,

  而犹存于今;

  坏于有鼻,

  而犹盛于兹土也,

  胡然乎?”

  我知之矣:君子之爱若人也,

  推及于其屋之乌,

  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

  然则祀者为舜,

  非为象也。

  意象之死,

  其在干羽既格之后乎?

  不然,

  古之骜桀者岂少哉?

  而象之祠独延于世,

  吾于是盖有以见舜德之至,

  入人之深,

  而流泽之远且久也。

  象之不仁,

  盖其始焉耳,

  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舜也?

  《书》不云乎:“克谐以孝,

  烝烝乂,

  不格奸。”

  瞽瞍亦允若,

  则已化而为慈父。

  象犹不弟,

  不可以为谐。

  进治于善,

  则不至于恶;

  不抵于奸,

  则必入于善。

  信乎,

  象盖已化于舜矣!

  《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国,

  象不得以有为也。”

  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

  所以扶持辅导之者之周也。

  不然,

  周公之圣,

  而管、蔡不免焉。

  斯可以见象之既化于舜,

  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

  泽加于其民,

  既死而人怀之也。

  诸侯之卿,

  命于天子,

  盖《周官》之制,

  其殆仿于舜之封象欤?

  吾于是盖有以信人性之善,

  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

  然则唐人之毁之也,

  据象之始也;

  今之诸夷之奉之也,

  承象之终也。

  斯义也,

  吾将以表于世,

  使知人之不善,

  虽若象焉,

  犹可以改;

  而君子之修德,

  及其至也,

  虽若象之不仁,

  而犹可以化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