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祠记
灵、博之山,
有象祠焉。
其下诸苗夷之居者,
咸神而祠之。
宣慰安君,
因诸苗夷之请,
新其祠屋,
而请记于予。
予曰:“毁之乎,
其新之也?”
曰:“新之。”
“新之也,
何居乎?”
曰:“斯祠之肇也,
盖莫知其原。
然吾诸蛮夷之居是者,
自吾父、吾祖溯曾高而上,
皆尊奉而禋祀焉,
举而不敢废也。”
予曰:“胡然乎?
有鼻之祀,
唐之人盖尝毁之。
象之道,
以为子则不孝,
以为弟则傲。
斥于唐,
而犹存于今;
坏于有鼻,
而犹盛于兹土也,
胡然乎?”
我知之矣:君子之爱若人也,
推及于其屋之乌,
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
然则祀者为舜,
非为象也。
意象之死,
其在干羽既格之后乎?
不然,
古之骜桀者岂少哉?
而象之祠独延于世,
吾于是盖有以见舜德之至,
入人之深,
而流泽之远且久也。
象之不仁,
盖其始焉耳,
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舜也?
《书》不云乎:“克谐以孝,
烝烝乂,
不格奸。”
瞽瞍亦允若,
则已化而为慈父。
象犹不弟,
不可以为谐。
进治于善,
则不至于恶;
不抵于奸,
则必入于善。
信乎,
象盖已化于舜矣!
《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国,
象不得以有为也。”
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
所以扶持辅导之者之周也。
不然,
周公之圣,
而管、蔡不免焉。
斯可以见象之既化于舜,
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
泽加于其民,
既死而人怀之也。
诸侯之卿,
命于天子,
盖《周官》之制,
其殆仿于舜之封象欤?
吾于是盖有以信人性之善,
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
然则唐人之毁之也,
据象之始也;
今之诸夷之奉之也,
承象之终也。
斯义也,
吾将以表于世,
使知人之不善,
虽若象焉,
犹可以改;
而君子之修德,
及其至也,
虽若象之不仁,
而犹可以化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