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程大昌(公元1123─1195),字泰之,徽州休宁(今属安徽)人。南宋政治家、学者。高宗绍兴二十一年(公元1151)进士。二十六年,除太平州教授。二十七年,召为大学正。三十年,迁秘书省正字。孝宗即位,擢著作佐郎,历国子司业兼权礼部侍郎、直学士院。

  生平

  出为浙东提点刑狱、江西转运副使。淳熙二年(公元1175),召为秘书少监。三年,权刑部侍郎。累迁权吏部尚书。出知泉州、建宁府。光宗即位,徙知明州。庆元元年卒,年七十三。谥文简。有《程文简集》二十卷,已佚。今存《诗论》、《演繁露》、《考古编》等。事见《周文忠公集》卷六二《程公神道碑》,《宋史》卷四三三有传。

  程大昌 《南宋馆阁录》卷七《官联》上:“程大昌,字泰之,新安人,赵逵榜进士出身,治《书》。(淳熙)二年四月除,三年四月为权刑部侍郎。”《新安志》卷八《叙进士题名》:“绍兴二十一年赵逵榜:程大昌,休宁。”《新安文献志》卷首《先贤事略上》:“程文简公大昌,字泰之,休宁会里人。绍兴二十一年进士。”《直斋书录解题》卷一:“《易原》十卷。吏部尚书新安程大昌泰之撰。”同书卷八:“《雍录》十卷。吏部尚书新安程大昌泰之撰。”同书卷十八:”《程文简集》二十卷。吏部尚书新安程大昌泰之撰。”《舆地纪胜》卷二十《江南东路・徽州人物》:“程大昌,《言行录》云:休宁人,登进士第,仕至吏书。”《宋史》卷四三三《儒林传》:“程大昌字泰之,徽州休宁人。十岁能属文,登绍兴二十一年进士第。”《弘治徽州府志》卷六《选举》:“绍兴元年赵逵榜:程大昌,休宁人。”同书卷七《人物》:“程大昌字泰之,休宁会里人。”《康熙休宁县志》卷六《人物》:“程大昌字泰之,会里人。”《四库全书总目》卷三《经部》:“《易原》八卷。宋程大昌撰。大昌字泰之,休宁人。”《宋诗纪事》卷五0《程大昌》条:“大昌字泰之,休宁人。绍兴二十一年进士。”

  程大昌,字泰之,徽州休宁人。十岁能属文,登绍兴二十一年进士第。主吴县簿,未上,丁父忧。服除,著十论言当世事,献于朝,宰相汤思退奇之,擢太平州教授。明年,召为太学正,试馆职,为秘书省正字。

  孝宗即位,迁著作佐郎。当是时,帝初政,锐意事功,命令四出,贵近或预密议。会诏百官言事,大昌奏曰:“汉石显知元帝信己,先请夜开宫门之诏。他日,故夜还,称诏启关,或言矫制,帝笑以前诏示之。自是显真矫制,人不复言。国朝命令必由三省,防此弊也。请自今被御前直降文书,皆申省审奏乃得行,以合祖宗之规,以防石显之奸。”又言:“去岁完颜亮入寇,无一士死守,而兵将至今策勋未已。惟李宝捷胶西,虞允文战采石,实屠亮之阶。今宝罢兵,允文守夔,此公论所谓不平也。”帝称善,选为恭王府赞读。迁国子司业兼权礼部侍郎、直学士院。帝问大昌曰:“朕治道不进,奈何?”大昌对曰:“陛下勤俭过古帝王,自女真通和,知尊中国,不可谓无效。但当求贤纳谏,修政事,则大有为之业在其中,不必他求奇策,以幸速成。”又言:“淮上筑城太多,缓急何人可守?设险莫如练卒,练卒莫如择将。”帝称善。

  除浙东提点刑狱。会岁丰,酒税逾额,有挟朝命请增额者,大昌力拒之,曰:“大昌宁罪去,不可增也。”徙江西转运副使,大昌曰:“可以兴利去害,行吾志矣。”会岁歉,出钱十余万缗,代输吉、赣、临江、南安夏税折帛。清江县旧有破坑、桐塘二堰,以捍江护田及民居,地几二千顷。后堰坏,岁罹水患且四十年,大昌力复其旧。

  进秘阁修撰,召为秘书少监,帝劳之曰:“卿,朕所简记。监司若人人如卿,朕何忧?”兼中书舍人。六和塔寺僧以镇潮为功,求内降给赐所置田产仍免科徭,大昌奏:“僧寺既违法置田,又移科徭于民,奈何许之!况自修塔之后,潮果不啮岸乎?”寝其命。权刑部侍郎,升侍讲兼国子祭酒。大昌言:“辟以止辟,未闻纵有罪为仁也。今四方谳狱例拟贷死,臣谓有司当守法,人主察其可贷则贷之。如此,则法伸乎下,仁归乎上矣。”帝以为然。兼给事中。江陵都统制率逢原纵部曲殴百姓,守帅辛弃疾以言状徙帅江西。大昌因极论“自此屯戍州郡,不可为矣”!逢原由是坐削两官,降本军副将。累迁权吏部尚书。言:“今日诸军,西北旧人日少,其子孙伉健者,当教之战阵。不宜轻听离军。且禁卫之士,祖宗非独以备宿卫而已,南征北伐,是尝为先锋。今率三年辄补外,用违其长,既有征行,无人在选。奈何始以材武择之,而终以庸常弃之乎?愿留三衙勿遣。”

  会行中外更迭之制,力请郡,遂出知泉州。汀州贼沈师作乱,戍将萧统领与战死,闽部大震。漕檄统制裴师武讨之。师武以未得帅符不行,大昌手书趣之曰:“事急矣,有如帅责君,可持吾书自解。”当是时,贼谋攻城,而先使谍者衷甲纵火为内应。会师武军至,复得谍者,贼遂散去。迁知建宁府。光宗嗣位,徙知明州,寻奉祠。绍熙五年,请老,以龙图阁学士致仕。庆元元年卒,年七十三,谥文简。

  大昌笃学,于古今事靡不考究。有《禹贡论》、《易原》、《雍录》、《易老通言》、《考古编》、《演繁露》、《北边备对》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