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1103-1142),字鹏举,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出身贫寒,二十岁应募为“敢战士”,身经百战,屡建奇功,是南宋初期的抗金名将。绍兴十年(1140)统率岳家军大破金兵于郾城,进军朱仙镇,准备渡河收复中原失地。但朝廷执行投降政策,勒令其退兵。后被赵构、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流传下来的作品不多,但都是充满爱国激情的佳作。有《岳武穆集》,为后人所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