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让论
士君子立身事主,
既名知己,
则当竭尽智谋,
忠告善道,
销患于未形,
保治于未然,
俾身全而主安。
生为名臣,
死为上鬼,
垂光百世,
照耀简策,
斯为美也。
苟遇知己,
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
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
钓名沽誉,
眩世骇俗,
由君子观之,
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
及赵襄子杀智伯,
让为之报仇。
声名烈烈,
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
呜呼!
让之死固忠矣,
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
观其漆身吞炭,
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
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
谓非忠可乎?
及观其斩衣三跃,
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
而独死于智伯。
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
我故以众人报之;
智伯以国士待我,
我故以国士报之。”
即此而论,
让馀徐憾矣。
段规之事韩康,
任章之事魏献,
未闻以国士待之也;
而规也章也,
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
与之地以骄其志,
而速其亡也。
郄疵之事智伯,
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
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
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
而疵之智谋忠告,
已无愧于心也。
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
国士——济国之上也。
当伯请地无厌之日,
纵欲荒暴之时,
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
谆谆然而告之日:“诸侯大夫各安分地,
无相侵夺,
古之制也。
今无故而取地于人,
人不与,
而吾之忿心必生;
与之,
则吾之骄心以起。
忿必争,
争必败;
骄必傲,
傲必亡”。
谆切恳至,
谏不从,
再谏之,
再谏不从,
三谏之。
三谏不从,
移其伏剑之死,
死于是日。
伯虽顽冥不灵,
感其至诚,
庶几复悟。
和韩、魏,
释赵围,
保全智宗,
守其祭祀。
若然,
则让虽死犹生也,
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
让于此时,
曾无一语开悟主心,
视伯之危亡,
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
袖手旁观,
坐待成败,
国士之报,
曾若是乎?
智伯既死,
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
甘自附于刺客之流。
何足道哉,
何足道哉!
虽然,
以国士而论,
豫让固不足以当矣;
彼朝为仇敌,
暮为君臣,
腆然而自得者,
又让之罪人也。
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