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
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
未尝识书具,
忽啼求之。
父异焉,
借旁近与之,
即书诗四句,
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
稍稍宾客其父,
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
从先人还家,
于舅家见之,
十二三矣。
令作诗,
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
还自扬州,
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
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
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
如此其贤也,
不受之人,
且为众人;
今夫不受之天,
固众人,
又不受之人,
得为众人而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