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二首儿四日雷二异
咸淳七年正二月,
天灾人异何稠叠。
细推厥咎端有繇,
孤臣未言先泣血。
日当丙子月当寅,
湖州昆山有妖孽。
曹家产子威杀人,
二首一身连骨节。
左首似爹右似娘,
浑舍惊走趾欲折。
里胥不敢上其事,
一州喧暄腾颊舌。
从来天子天下首,
二首之占何待说。
我闻唐家仪凤年,
的证端为今日设。
泾州之民有生儿,
异干同躯不容裂。
是时武氏乘其夫,
唐祚中微殆将灭。
圣朝家法与唐异,
四星在天循轨辙。
咎在君阳非太阴,
娲羿虽殊祸俱烈。
人妖示变未三旬,
若月天灾来不辍。
粤从已亥至壬寅,
据历雷声未当发。
胡为砰訇震天鼓,
四日四夜声不绝。
上天威怒端有意,
要使吾君用刚决。
夏竦奸邪致天变,
仁皇感悟真明哲。
只凭霹雳一声雷,
扫去有同汤沃雪。
后来高庙遵故典,
汤相罢归同一诀。
奈何灾异过两朝,
犹复留此大饕餮。
二首之儿四日雷,
占虽不同应无别。
作诗会入五行传,
谨勿流传取剠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