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出生入死”章云:“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死地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王弼注曰:“十有三,犹云十分有三分取其生道,全生之极,十分有三耳;取死之道,全死之极,十分亦有三耳。而民生生之厚,更之无生之地焉。”其说甚浅,且不解释后一节。唯苏子由以谓“生死之道,以十言之,三者各居其三矣,岂非生死之道九,而不生不死之道一而已乎?《老子》言其九不言其一,使人自得之,以寄无思无为之妙。”其论可谓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