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中,
钱若赓守临江,
有异政。
有乡人持一鹅入市,
寄店中后他往。
还,
索鹅,
店主赖之,
云:“群鹅我鹅也。”
乡人不平,
讼于官。
公令人取店中鹅,
计四只,
各以一纸,
给笔砚,
分四处,
令其供状。
人莫不讶之。
食顷,
使人问鹅供不?
答曰:“未。”
又顷,
下堂视之,
曰:“状已供矣。”
手指一鹅曰:“此乡人鹅。”
众人怪之,
守曰:“乡人鹅食草,
粪色青;
店鹅食谷粟,
粪色黄。”
店主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