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迥秀

  李迥秀,字茂之,唐朝泾阳人。初为相州参军,后累官凤阁舍人。长安中,同平章事。中宗朝,终兵部尚书。卒赠侍中。诗四首。

  李迥秀自幼便有英名,祖父和父亲都担任刺史,是世家出身。然而他的母亲出身贫贱,连姓什么都不知道,却是罕见的美女。当她在李家为婢女时,甚得主人宠爱,生下了李迥秀。可能是源于母亲的血统,李迥秀也长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才。他颇有文才,喜欢交友,兴起吟诗,不辞斗酒,但绝不因酒乱性,号称当代第一风雅人物。

  武则天时有爱宠张易之。张易之的父亲死得早,母亲阿臧多年守寡。不想,不甘寂寞的阿臧看上了年轻俊秀的凤阁侍郎李迥秀,想要与之成亲,实际上也就是充当臧氏的面首。则天皇帝对才能、人品、容貌都相当杰出的李迥秀非常有好感。因此,偶尔会召他和他的母亲到宫中,给予优厚的待遇。婢女出身的母亲,享受如此待遇使李迥秀心中很感激皇上。当他知道皇上要把阿藏嫁给他时,心中非常苦恼。他早有妻妾,但又怕为此事犯违敕之罪,让宗族及个人蒙受不幸。加上张易之的权力威逼,不得已接受这项敕命。

  李迥秀在张易之和女皇的双重压力下被迫答应了这门婚事。可是,成亲当夜,阿臧满脸的皱纹、满头的白发,还是远远超出李迥秀的心理承受能力。他几近疯狂,却无力反抗,只能日日买醉,荒饮无度,终日沉醉,唤之不醒。阿臧和张易之非常不满,便将李迥秀贬到了衡州担任刺史。

  神龙政变后,张易之被杀,阿臧籍没入宫,李迥秀也被株连,由衡州刺史贬为衡州长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