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友犯奸谋其田

  毕和,山西人,心术狡险,阴悍暗毒,乡人无不被其害者。

  族弟毕松,有田一段,价值五十余金,与和田毗连。和屡谋不遂,因诈与交好,屡席相款,旦夕游戏,即同胞不啻焉。

  同乡有林远者,性刚而暴。其妻罗氏貌美好淫,与夫反睦。

  和乘隙挑之,遂通往来,情甚密,假意不令松知,实欲使之知之,故遮头露尾,为松觑破。松乃怪和曰:“枉自与你相知,有此美妇人,何不引我一宿,岂便夺你爱乎?”和逊谢曰:“此妇极有情,若引你去,必深相怜爱,恐你往来无节,事机不密,其夫若知,有误身家不便矣。”松只疑其专宠,乃私往挑之,罗氏遂允。后来情更绸缪,每候其夫出外,非和往则松往,甚且三人同牀,情如一体。

  将及月余,和密报其夫,曰:“松弟与我至知,今闻与令正有情,我屡谏不听。闻你欲捕之。若捕得,可轻打些,彼必叫我解交,我谕他多送你些银,以绝他后日妄为,慎勿害他性命。”林远闻言,怒气填胸,次日即托言外出,须三日后方归。

  松专瞰远去,向闻其出外,即往其家搂罗氏,入房调耍。林远从密处突出,打入房中。二人已解衣在牀,远揪松于牀下凶打。

  罗氏拚命拿住夫手,远不能多打。松求放曰:“愿以银赎免。”

  远曰:“要何人来保认。”松曰:“叫我和兄来。”远正合意,即遣人呼和至。和曰:“不行正路,以至于此,须召你亲兄来。”

  松曰:“勿召我兄,只你代我出银与之,后日即还。”和曰:“我代议事,怎好出银。但今事急矣,我若不出银,此事无由解释,然必有实物相当方可。”松因写前毗连之田契卖之。和曰:“只可少作价,多则亦为林远所得。”遂止作价四十两。

  和归,取银三十两相付,远曰:“须六十两。”和曰:“奸情被获合输,妇价一半。纵令正美貌,可值六十金,此已一半矣。”远再三不肯。和曰:“彼田价四十两,我手中无现银,不如约一月后再在我手接十两。”远要约批。和曰:“若他人议事须加二抽头,我已该八两矣,今为你息事,何逼我约批乎。”

  遂无约批,放松同归。

  数日后,松备本息四十四两赎前田,和不肯退。一月后,林远向和取约银。和曰:“指示你撰银三十两,二两谢我,岂为多乎。”远后对人说出和教捉奸之由,松方知为和所卖。然已堕其诡计,悔无及矣。

  按:和欲谋松田,先引之奸,欲诱其奸,先与之友。且其奸也,非彼明引,而令其自入。其要之田也,俟其有急,而为之解纷,以徐收之,计亦巧矣。向非赖后约银,则林远必不言其所由,彼和之深情厚毒,畴能测之。故人而素行不端者,彼虽与我交密,亦须提防之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