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磬
《说文》曰:磬,乐石也。古者毋句氏作磬。
《尔雅》曰:大磬谓之毊,徒鼓磬谓之蹇。郭璞曰:“毊音嚣,以玉饰之。”
《礼记·明堂位》曰:垂之和锺,叔之离磬。
又曰:诸侯之宫悬,祭以白牡,击玉磬,诸侯之僣礼也。
《周礼·春官》眂瞭,掌击颂磬、笙磬。(磬在东方曰笙,生也。在西方曰颂,或作庸功也。)磬师,掌教击磬。
又曰:凫氏为磬也。
《毛诗·商颂》曰:既和且平,依我磬声。
《左传》曰:晋师从齐师入,自丘舆击马陉。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玉磬。
《尚书》曰:徐州泗滨浮磬。孔安国注曰:泗水涯水中见石,可以为磬。
《论语》曰:击磬襄入于海。
又曰:子击磬於卫,有荷蕢而过孔氏之门者,曰:“有心哉,击磬乎。”(子击磬者乐也。蕢,草器也。荷此器,贤人避世也。有心哉,善其音有所病於世。)
《国语》曰:鲁饿,臧文仲以玉磬如齐以籴。
《东观汉记》曰:王阜为重泉令。鸾集学宫,阜击磬,鸾应磬而舞焉。
《魏志》曰:武帝至汉中,得杜夔说旧法,始复设击轩悬磬。于今用之,受之於杜夔也。
《陈书》曰:吴明彻自寿阳入朝,舆驾幸其第,赐锺磬一部。
《三礼图》曰:胶广长三寸,长尺三寸半,十六枚同一笋虡,谓之编磬。在东方曰笙磬,在西方曰颂磬。
《山海经》曰:鸟危之山,其阳多磬。
又曰:小华之山,其阴多磬石。高山,泾水出焉,其中多磬。
《白虎通》曰:磬者,夷则之气,万物之成,其气磬,故曰磬有贵贱焉,有亲疏焉,有长幼焉。此三者行,然后王道得;王道得,然后万物成,天下乐之,故里衩磬也。
王子年《拾遗记》曰:浮瀛即瀛洲也。上有青石可为磬,长一丈而轻若鸿毛。
《洞冥记》曰:汉武帝起招仙灵阁於甘泉宫西,其上悬浮金轻玉之磬也。
王韶之《始兴记》曰:县下流有石室,内有悬石,扣之,声若磬,响十馀里。
《淮南子》曰:孟冬之月,北宫御女黑色,衣黑彩,击磬石。
又曰:禹以五音听政,悬锺鼓磬铎,置鞀,以待四方之士,为号曰:“教寡人以道者击鼓,喻寡人以义者击锺,告寡人以事者振铎,语寡人以忧者击磬。”
《五经要义》曰:磬,立秋之乐也。
《吕氏春秋》曰:尧命夔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舞百兽。代本云叔所造,不知何代人。(又曰:无句作磬。《左史考》曰:尧时人。)
《周礼·冬官·考工记》:磬氏为磬,倨句一矩有半。(必先度一矩为句,一矩为股,而求其弦。既而以一矩有半触其弦,则磬之倨句也。磬之制有大小,此假矩以定倨句,非用其度也。)其博为一,(博谓股博。博,广也。)股为二,鼓为三。三分其股博,去一以为鼓博,三分其鼓博,以其一为之厚。(郑众云:股磬之上者也。鼓其下小者所当击也。郑玄谓股外面,鼓内面也。假令磬股广四寸半者,股长九寸,股广三寸,长尺三寸半,厚一寸。)已上则摩其旁,(郑玄云:磬声太上则摩鑢其旁也。郑玄谓太上声清也。薄而广则浊也。)已下则摩其端。(太上,声浊也。短而厚则清。)
又曰:磬师,掌教击磬,(教,教视瞭磬,亦编於锺也。)教缦乐宴乐之锺磬。(郑玄云:缦谓杂声之和乐者。《学记》曰:不学操缦,不能安纟玄宴。谓房中之乐。所谓阴声二乐,皆教其锺磬。)
《通礼义纂》曰:晋贺脩奏:登歌之虡,采玉造小磬。宗庙殿用玉,郊丘用石,本法堂上乐,以歌为,故名歌锺歌磬。唐制设磬於坛土之西,歌锺於东近南北向,至匏竹立於坛下。
又曰:黄帝使伶伦造磬。
又曰:天地尚质,用石磬。宗庙殿庭尚文,用玉磬。必用之者,声清正者,阴阳之察,主於金石也。
又曰:唐礼:皇后享先蚕,设十二磬於辰位,阴阳之察,主於清浊。是用磬而不用锺也。
○瑟
《白虎通》曰:瑟者,闭也。所以惩忿窒欲,正人之德也。故曰瑟有君父之节。臣子之法商角,则君父有节,臣子有义,然后四时和,然后万物生,故谓之瑟。大瑟谓之洒,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二十七弦。
《尔雅》曰:徒鼓瑟谓之步。
《三礼图》曰:雅瑟长八尺一寸,广二尺八寸,二十三弦。其常用者十九弦。其馀四弦,谓之蕃羸也。颂瑟七尺二寸,广尺八寸,二十五弦尽用也。
蔡邕《月令章句》曰:瑟前其柱则清,却其柱则浊。
《毛诗·鹿鸣》篇曰: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又《车邻》曰:既见君子,并坐鼓瑟。
《礼记》曰: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唱而三叹,有遗音者也。此雅淡之乐也。言至和不在于音,故不须縆弦促柱以慆人心也。
《论语》曰:由之瑟,奚为於丘之门。
《阳货》曰: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
又曰:仲尼问曾晳曰:"点,尔何如?"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周书》曰:师旷见太子晋。师旷束躅其足,曰:"善哉!善哉!"王子曰:"太师乎,何举足骤?"师旷曰:"天寒之躅,是以数举也。"王子曰:"请入坐。"遂敷席注瑟。师旷曰:"歌无射。"曰:"国诚宁矣,远人来观,修义经矣,好乐无荒。"乃注瑟於王子。
《汉书》曰:万石君石奋,其父赵人,姊能鼓瑟。高祖曰:"若能从我乎?"曰:"愿尽力。"於是高祖召其姊为美人。
又杨惲《报孙会宗书》曰:惲本秦人,能为秦声。妇,赵女也,雅善鼓瑟。
又曰:莽何罗及走趋卧内,顾入行,触宝瑟僵仆,金日磾得抱何罗,因呼曰:“何罗反!”
《吕氏春秋》曰:古朱襄氏之治天下,多风,阳气畜积,果实不成,故王建作为五弦之瑟以来阴,以定群。瞽瞍制五弦之瑟,作十五之弦舞,益以八弦为二十三弦。(高诱曰:王建,朱襄之臣。)
《慎子》曰:公输子巧用材也,不能以檀为瑟。
《韩诗外传》曰:赵王使人於楚,鼓瑟遣之曰:"无失吾言。"使者受命,伏而不起,曰:"大王鼓瑟,未尝若今日之悲也。"王曰:"然。鼓瑟者,固方调也。"使者曰:"调则可记其柱。"王曰:"不可,天有燥湿,丝有缓急,柱有推移,不可记也。"使者曰:"臣请此以谕,楚之去赵千有馀里,亦有吉凶之变,凶则吊之,吉则贺之,犹柱之有推移,不可记。
《典略》曰:百里奚,虞大夫。晋君以女为秦穆夫人,用奚为媵。奚亡走宛,楚人执之。秦穆公知其贤,欲厚货以求之,恐楚不与,乃以羖羊皮赎之,号五羖大夫。秦遂以霸。奚相秦,其妻佣浣入宫,见瑟者之自言能鼓瑟,歌曰:"百里奚,母已死,葬南溪,坟已覆以紫。春莫黎,扼伏鸡,西入秦,五羖皮,今日富贵捐我为?"百里奚乃识之。
《尸子》曰:夫瑟二十五弦,其仆人鼓之,则为笑。贤者以其义鼓之,欲乐则乐,欲悲则悲,虽有暴君,为之立变。
《世本》曰:庖羲氏作瑟。瑟,洁也,一使人精洁於心,淳一於行也。
王子年《拾遗录》:白圆山,其形圆也。有木林,疾风震地而林木不动。以其木为瑟,故曰静瑟也。黄帝使素女鼓庖羲氏之瑟,满席悲不能已。后破为七尺二寸,二十五弦。
《韩子》曰:齐宣王问巨倩曰:"儒者鼓瑟乎?"对曰:"不也。瑟者也,以小弦为大声,以大弦为小声,是细大以易序,贵贱易位,儒者为害义,故不能。"宣王曰:“善。”
○筝
《说文》曰:筝,鼓弦筑身乐也。
《风俗通》曰:谨按《礼乐记》筝,五弦筑身也。今并、凉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按京房制五音,惟加瑟十三弦,此乃筝也。今雅乐,筝十二弦,他乐皆十三弦。如筝稍小曰云和,乐府不用。
《史记》曰:秦逐客,李斯上书曰:“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呜呜使快耳者,真秦之声。”
《晋书》曰:谢安婿王国宝,专利无检行。安恶其人,每抑之。武帝末年嗜酒,而会稽王道子昏醟尤甚。於是国宝谗谀之计稍行於王相之间,而好利险陂之徒,以安功名盛极,构之,嫌隙遂成。帝召桓尹饮宴,谢安侍坐。帝令伊吹笛,伊神色无注,即吹为一弄,乃放笛云:"臣於筝分乃不及笛,然自以韵合歌管,请筝歌并请吹笛人。"帝善其调达,乃敕御府,对曰:"御府於臣必自不合,臣有一奴善相便串。"帝弥赏其放率,乃许召之。奴既吹笛,伊便抚筝而歌曰:"为君既不易,为臣良独难。忠信事不显,乃有见疑患。周旦佐文武,金縢功不刊。推心辅王政,二叔反流言。"其声慷慨,俯仰可观。安泣下沾衿,乃越席而就之,捋其须曰:"使君於此不凡。"帝甚有愧色。
《梁书》曰:羊侃字祖忻。身长七尺八寸,雅爱文史、及《孙吴兵法》。姬妾列侍,穷极奢靡。有弹筝人陆太喜,著鹿角爪,长七寸。舞人张净琬腰围一尺六寸,时人咸云能掌上舞。
《俗说》曰:谢仁祖为豫州主簿,在桓温阁下,闻其善弹筝,便呼之。既至,取筝与令弹。谢即理弦抚筝,因歌曰:"秋风意殊道。"桓大以此知之,取谢引诣府。
《襄沔记》曰:辛居士名宣仲,陇西人。大明末,寓居襄阳县西六里,多植松竹,栖迟其下,静嘿不交尘俗。林中起一草庐,容膝而已。善弹筝。与淮南胡陶、京兆骆惠度同志为友,常共燕集此林。陶能吹笛,惠度工歌,拾林下弦管道韵,时人谓之三公乐。宋邵陵王休若为南雍州刺史,躬往造焉。宣仲正在林中弹筝,了不回顾,逡巡致筝於席,延邵陵与语,才述寒温而已。时邵陵客有述其旨者,授筝令弹,再三固请,答曰:"幸非王门伶人,何事见逼?所胜於君者,正举止自由。若闻君鞠躬,复与君何异?"占对详雅,众不能屈。齐文惠临州,吴兴沈约奉教聘引,并不降志,约乃共论文章,宣仲辄言庄老。既各言其志,不能相屈。建武中,遇疾卒,惠度及陶并不知所终。
《英雄记》曰:吕布诣袁绍,绍患之,布不自安。固求还洛阳,绍听之。丞制使领司隶校尉遣壮士送布而阴杀之。布疑其图己,乃使人鼓筝於帐中,潜自遁出。夜中兵起,而布已亡。绍闻,惧为患,募追之,皆莫敢近。遂复归。
《郭煌实录》曰:索丞宗伯夷成善鼓筝,悲歌能使喜者堕泪。改调易讴,能使戚者起舞。时人号曰"雍门周"。
《魏略》曰:游楚好音乐,乃畜琵琶筝,每行,将以自随。
《吴质别传》曰:魏文帝与吴质书曰:“斩泗滨之梓以为筝。”
《传子》曰:郝素善弹筝,虽伯牙妙手,吴姬奇声,何以加之!
传玄《筝赋序》曰:以为蒙恬所造。今观其器,上崇似天,下圆似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拟十二月。设之则四象在,鼓之则五音发。斯乃智仁之器,岂蒙恬亡国之臣所能閞思哉?(合清乐筝,并十有二弦也。他乐皆十三弦。轧筝以行竹润其端而轧之。弹筝以骨爪,长寸馀,以代指也。)
○筑
《乐书》曰:筑者,形如颂琴,施十三弦,顶细,肩圆。品声按柱,鼓法以左手扼之,右手以竹尺击之,随调应律。唐代编入雅乐也。
《释名》曰:筑以竹鼓之也。如筝,细项。(案,今制身长四尺二寸,项长三寸,围四寸五分,项七寸五分,阔七寸五分,下阔六寸五分。)
《史记》曰:高渐离善击筑,与荆轲友。见轲刺秦王不中而死,乃变姓名入秦,欲为轲报仇。市中击筑而乞,人观而美,奏之。秦王闻,召之於前击之。王悦,犹以疑焉。熏其两目,置於帐中。王耽之,亲近於渐离。渐离望秦王叹息之声,举筑以击,中王膝,王怒之。
又曰:高祖过沛,大享故人父老,酒酣,高祖击筑而歌曰:“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又曰:荆轲之燕,与屠狗高渐离饮於燕市。酒酣,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於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
○准
《京房》曰:准,竹声不可以度调,故作准以定数。准之状如瑟,长一丈而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锺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书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