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师/比长

  乡师之职,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

  以国比之法,以时稽其夫家众寡,辨其老幼、贵贱、废疾、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掌其戒令纠禁,听其狱讼。

  大役,则帅民徒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则受州里之役要,以考司空之辟,以逆其役事。

  凡邦事,令作秩叙。大祭祀,羞牛牲,共茅蒩。大军旅、会同,正治其徒役与其輂辇,戮其犯命者。

  大丧用役,则帅其民而至,遂治之。及葬,执纛以与匠师、御而治役。及窆,执斧以莅匠师。

  凡四时之田,前期,出田法于州里,简其鼓铎、旗物、兵器,修其卒伍。及期,以司徒之大旗,致众庶而陈之。以旗物辨乡邑,而挛其政令、刑禁,巡其前后之屯,而戮其犯命者。断其争禽之讼。

  凡四时之征令有常者,以木铎徇於市朝。

  以岁时巡国及野,而赒万民之艰,以王命施惠。

  岁终,则考六乡之治,以诏废置。正岁,稽其乡器,比共吉凶二服,闾共祭器,族共丧器,党共射器,州共宾器,乡共吉凶礼乐之器。

  若国大比,则考教、察辞,稽器、展事,以诏诛赏。

  乡大夫之职,各掌其乡之政教禁令。

  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艺。

  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其舍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以岁时入其书。

  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能者,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兴其众寡,以礼礼宾之。厥明,乡老及乡大夫、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

  岁终,则令六乡之吏,皆会政致事。正岁;令群吏考法于司徒以退,各宪之于其所治。

  国大询于众庶,则各帅其乡之众寡而致于朝。国有大故,则令民各守其闾,以致政令。以旌节辅令,则达之。

  州长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正月之吉,各属其州之民而读法,以考其德行、道艺而劝之,以纠其过恶而戒之。若以岁时祭祀州社,则属其民而读法,亦如之。

  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凡州之大祭祀、大丧,皆莅其事。若国作民而师田行役之事,则帅而致之,掌其戒令与其赏罚。

  岁终,则会其州之政令。正岁,则读教法如初。

  三年大比,则大考州里,以赞乡大夫废兴。

  党正各掌其虺之政令教治。

  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则属民而读邦法,以纠戒之。春秋祭萗,亦如之。

  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壹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而不齿。

  凡其党之祭祀、丧礼、昏冠、饮酒,教其礼事,掌其戒禁。凡作民而师田、行役,则以其法治其致事。

  岁终,则会其党政,帅其吏而致事。正岁,属民读法而书其德行道艺。

  以岁时涖校比,及大比,亦如之。

  族师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

  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春秋祭酺,亦如之。

  以邦比之法,帅四闾之吏,以时属民,而校登其族之夫家众寡,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可任者,及其六畜、车辇。

  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四闾为族,八闾为联;使之相保相爱,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

  若作民而师田行役,则合其卒伍,简其兵器,以鼓铎旗物帅而至。掌其治令、戒禁、刑罚。

  岁终,则会政致事。

  闾胥各掌其闾之征令。

  以岁时各数其闾之众寡,辨其施舍。凡春秋之祭祀、役政、丧纪之数,聚众点。既比,则读法,书其敬敏任恤者。

  凡事,掌其比觵挞罚之事。

  比长,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亲,有辠奇邪,则相及。

  徙于国中及效,则従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旌节而行之。若无授无节,则唯圆土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