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工政(2)

  英立国八百六十年,人民计共三十四兆三十万零五千人,其富共四万五千兆,国债共三千八百兆,而每年之费共四百一十五兆,土产所值每年一百二十万,而工艺所出每年则四千兆。法立国共一千一百年,人民共三十七兆零一十六万六千,其富共有四万兆。德立国一千一百年,人民四十五兆三十六万七千,富二万五千兆,国债九十兆,国费一百五十兆,土产一千八百兆,工艺二千二百兆,国费六百兆,土产二千兆,工艺一千三百兆。奥立国一千一百年,人民三十九兆一十七万五千人,其富一万四千兆,国债二千兆,土产一千兆,工艺一千五百兆。美立国一百年,人民五十兆零一十五万,国债一千八百兆,国费二百五十七兆零九十万,土产七千百兆,工艺八千兆。

  以上六国人民、财赋、国债、国费、土产、工艺合而参观,亦可知大略也。

  然则其工艺之多,土产之盛,国人之富,亚洲远不及矣,何尚庞然自大鄙谈洋务者乎?

  附振兴工艺制造说

  当世士大夫所当汲汲焉讲求者,孰有过于西学者哉?顾第曰:“西学而汲汲焉讲求。”或以管窥或以臆度,或浅尝而辄止或泛骛而不专,宜兴?

  有轮舟而不能驶,有机器而不能用,皆必有西人为之指示焉,推焉,而华人之从事于轮舟机器者视为固然,不求甚解,遂使西学之奥窍终未尽窥,西学之精微终未尽抉也。

  然则言西学者,凡一切水学、火学、气学、光学、声学、电学、力学、算学、化学、医学、兵学、机器学、植物学、天文学,必别户分门,设科校士,各精一艺各擅一长,而后西学可以大兴也。且夫西学之所当效法者,有缓急有本末,当今之时谋人家国事必以通商练兵二者为尤亟。

  通商以为富,练兵以为强,国富兵强,于西学乎何有?所谓通商者,岂商贾懋迁舟车通达而已乎?所谓练兵者,岂枪炮储备,步伐整齐而已乎?

  闲尝探其源,图共要,以为制造一事为通商练兵之纲领。泰西通商所以致富者在材货之充盈耳,泰西练兵所以致强者在器械之精利耳。材货器械非制造不为功,我中国所产之材货所用之器械由泰西制造者为多,将使我中国袭其故智、效其成法。泰西所制造者我中国皆能制造之,则可以尽制造之能事乎未也。心思愈用而愈出,机括愈变而愈精,天下之物无穷,天下之理亦无穷。

  而吾心之灵遂求其间而入焉?必也。取泰西所制造者其常理而穷其故,因泰西所已制之物,进而求泰西所未制之物。我中国地大物博,将见于青出于蓝、冰寒于水,驾泰西而上之,制造之道于是乎得焉,不言富而富在其中,不言强而强在其中矣。

  虽然,是必使天下有志之士皆殚思竭精,极深研几,以从事于制造而后可。

  我中国辟门吁俊,学古入官率由旧章昭示来世,无敢有侈口陈词酿新法扰民之祸者,其又安能令天下有志之士皆殚思竭精,极深研几,以从事于制造也乎?然则制造一事终不可兴乎?曰:是有术焉。为民上者,以名利二字驱使天下,而天下之民趋之若鹬,奔走恐后者,无他,术为之也。泰西于制造一事既精而益精,日新而又新,谓非有木以驱使之乎?泰西人士往往专习致志,惨淡经营,自少而壮而老,穷毕生之材力、心思以制造一物。

  其祖若父有志未成,则子若孙接踵而起,复志心致志,惨淡经营,自少而壮而老,穷毕生之材力、心思以制造一物,必使豁然有得,得大功告成而后已。此其驱使之者,谁也?曰:名也,利也。

  泰西立法无论士商军民,有能制造一物者以初造式样上诸议院,考验察试,以为利于民便于民,则给领凭票,定限数年,令其自制自售独专其利,他人有依傍仿效以争利者,征究不怠。彼制造者于数年之间既以独专其利,而获利无算,所呈式样什袭珍藏,后世有摩挲斯物者以为创于某人,犹相与叹赏,不置是利之中有名在焉?此所以泰西制造之精且新者层见叠出,炫异争奇日新月异而岁不同也。

  我中国人士于名利二字蟠据固结于胸怀间,终其身不可解,积习相沿牢不可破,仿泰西驱使之法行之,又何患,天下有志之士不殚思竭精,极深研几,以从事于制造也乎?此论颇中肯。余尝考日本技艺书院,自创设至今仅十有七年,设立大学院不过十年,而目前由学塾以升入学院者彬彬济济,于工艺之道无不各造精微,此皆广设书字教育得宜之效也。堂堂华夏乃远逊之,是诚中国之耻也。如耻之莫若师泰西之所长而夺其所恃。今我苟欲发奋自强必自留意人才始,而人才非加意教养不能有成。夫师夷制夷,今日之留心时务者类能知之能言之,然有七年之病而不蓄三年之艾,则因循颓废,锢疾果何日廖乎?余夙欲创办机器技艺院及教养穷民工艺院,以期技艺日精、漏巵可塞,且藉此教养无限,穷民使无外。

  向恨经费过巨,力不从心,业托英美诸工师各将其国工艺书院章程抄寄来华,拟续刊之以备富道采择。

  泰西不独新造之物准其专利若干年,即著书者亦有此权利,盖著一书穷年累月费尽心神方得成兹不刊之作。向日无刻字印书之法,初则书于羊皮,继而创行纸张,遂书于纸。每书抄录非易,于是名山述作未容轻易传示于人,其后印法创行,作者遂能专利。每成一书,只准自刊自读,不准他人翻刻,违者治以罪或罚锾以归书主。后英廷以严禁翻刻,销路不宏,遂于康熙三十年驰其禁令,一时牟利之徒纷纷翻刻成书,亥豕鲁鱼,殊多纰缪。名家患之,请于议院再颁前禁,议定作书之人准独享利息十四年,至十四年后方准他人翻刻。嘉庆十九年重定新章,许作书者独享书利二十八年。后复展其限,许作者终身享利,没后及其子孙七年方准他人重刊。迨道光二十二年,颁定国例,作者于所作告成后,报明国家,所著何书,即须刊卖,可卖至四十二年,此后方许坊肆翻刻。如其人不欲久专书利,亦可将售书执照售于他人,骤得巨款,惟执照卖后则作者于其书毫无利权矣。我国亦宜仿行,若所著新书有益于世者,更如法国之奖赏,以示鼓励,则人材自然辈出矣。

  工艺一道为国家致富之基,工艺既兴物产即因之以饶裕。中国文明早启,向重百工,《周礼》云:“太宰以九职任万民……五日百工,饬庇八材。”